本报北京12月2日电 (记者林丽鹂)市场监管总局12月1日起正式受理企业有关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的注册请求。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请求的受理、技能审评、现场核对等程序和要求,总体上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保持一致。
新修正的食物安全法12月1日起实施,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归入注册办理。同步实施的还有市场监管总局修正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办理办法》,以及新拟定的技能文件《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请求材料项目与要求》。
“针对婴幼儿配方液态乳水分含量高、营养成分丰厚的特色,在原辅料微生物、产品安稳性操控等方面,监管部门提出了比婴幼儿配方乳粉愈加严厉的技能方面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食物审评中心相关担任的人介绍,一是对生乳中嗜冷菌、耐热芽孢菌等原辅料微生物危险操控提出要求;二是与产品非直接触摸的出产用水经处理至少到达饮用纯净水的要求;三是要求拟定产品系统安稳的内控点评规范、点评目标及相应检测的新方法等;四是对婴幼儿配方液态乳无菌灌装和后灭菌工艺的挑选,及其灭菌作用验证提出详细实践的要求;五是对产品标签样稿,要求标明开封后食用提示等辅导警示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严审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的安全性、科学性,强化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出产经营全过程危险防控,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助力职业高水平质量的开展。

